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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19-07-18    
委屈的甲醛:“一边骂我,一边还离不开我”!

在人们日常生活熟知的化工产品中,甲醛可能最有“噱头”,不过,此“噱头”多由其负面形象所建。

 

比如,近日多个省市地区流通领域线下抽检不合格商品情况,其中,涂料、板材类商品领域中许多产品被检出甲醛释放量不合格,包括一些宣称“无醛添加”的品牌产品。

 

商家搞出“无醛添加”的套路,其实正说明甲醛本身的矛盾性——虽广为所用,却不愿为人所知,这取决于甲醛的性质。

 

就“用”而言,甲醛有“化学工业中的多面手”之美誉,不仅可直接用作消毒、杀菌、防腐剂,还可用于有机合成、合成材料、涂料、橡胶、农药等行业。

 

不过,与“用”相伴,甲醛也有明显的“过”:挥发气体被吸入人体内,会引起呼吸道疾病,长期吸入会出现中毒症状及其他潜在健康危害。

 

正基于此,甲醛从不敢堂而皇之走到前台而居功自傲,而是保持“最大限度的低调”,甚至“隐姓埋名或改名换姓”。

 

甲醛作为一个利弊纠结的矛盾体存在,显然不能一棍子打死,正确的态度是权衡利弊,并扬利除弊。

 

毒理学有句名言:离开剂量谈毒性就是耍流氓。对于甲醛的评判,也应确立一个剂量标准。

 

事实上,基于科学实验和临床观察,学界发现只要甲醛的释放量控制在一定的少量范围内,对人体的危害微乎其微。

 

以这个“少量”为参照划一条线,就是限量标准。国际上一般把甲醛释放限量等级划分为E0、E1、E2三个级别,达到E1级,就是非常安全的了。

 

我国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的强制性标准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》,其中的限量值都达到了E1级。

 

在严格标准的管束之下,甲醛就好像一个能给人类生活方方面面带来便利的同时,却成为人人喊打的老鼠,虽不被认可,却也无处不在奉献着其价值。

 

需要解释的是,甲醛既是一种化工产品,也是自然界可以自行产生的物质。生活中的空气、水以及木材等本身都含有甲醛。

 

因此,“无醛”环境几乎是不存在的。最严的E0级,其中的“0”也不是“无含量”,这个标准也给定了每升小于0.5毫克的限量值,相当于我们平常所喝的矿泉水或啤酒中的甲醛含量。

 

明白了这个道理,就知道一些商家搞所谓的“无醛”宣传,都是在忽悠人,不可当真。

 

2018年8月发布的团体标准T/CNFPIA3002-2018《无醛人造板及其制品》,其中的“无醛”,是指人造板在生产过程中应不使用带有甲醛原料的胶黏剂。

 

这是从生产过程和制品检测上定义“无醛”,并非指产品无甲醛释放。

 

除了胶黏剂,板材、家具在生产过程中需要经过基材处理、涂饰等多个加工环节,都可能使用到含有甲醛的材料。

 

如果想让产品达到优秀的环保性能,就需要各个生产环节都要“无醛”,就目前全球性技术水平和生产环境看,想把许多产品普遍做到“零甲醛”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。

 

据悉,近年来我国已研制成功了无甲醛的免烫整理剂,以及不含甲醛的环保型脲醛树脂,然而时至今日也没有被大量投产,主要原因有两个:一是这类产品性能较差,二是价钱昂贵。

 

可见,甲醛替代是一个非常艰难缓慢的进程,这也决定了甲醛的“一边骂,一边用”还会在一个比较长的时间内演绎下去。

当然,让“甲醛真相”曝光于消费市场,必然会束缚一些企业商家的手脚,影响他们逐利赚钱。

 

这时候,一些商家就会动歪脑筋,我们看到,有企业不按标准生产,在生产过程使用劣质原材料,致使产品甲醛释放量超标。

 

也有商家制造“零甲醛”“无醛添加”等噱头误导消费者,搞不正当竞争。

 

这些乱象提醒相关部门,对涉及甲醛产品的生产管理,不能掉以轻心,必须严标准、严要求。

 

一方面要建立完善更加科学合理的标准体系,堵住法规漏洞;一方面要加强监管,严格执法,让甲醛超标厂家无缝可钻,钻即受惩。

 

因此现阶段对于甲醛,我们一定要正确的看待它的存在,如果真的是因为装修或者选择家具导致家里的甲醛超标,没什么大不了的,治就完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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